债市万花筒:看各省份不一样的融资图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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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:张琦 研究员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
主要内容
本文就非中央国有企业(不包括金融企业)在2013年-2016年6月所发行的信用债(包括企业债、公司债、可交换债券、可转换债券、定向工具、短期融资券)从发行情况、债券种类、期限结构、企业类型、行业分布、主体信用、融资成本、债券性质、创新品种、承销机构情况、信用环境方面分析各省份信用债的发行特征。具体来看:
(1)苏、浙、鲁等东部沿海发达省份融资规模较大;贵、宁增速领跑全国,藏、甘、青、豫、鄂增速较慢。
(2)省内债券发行比较集中,多数为省会城市一家独大,宁、吉、琼、云、陕、青、鄂省会城市发债量占比高于70%,苏、鲁、浙债券发行相对比较分散。
(3)融资方式方面,银行间融资工具占主导地位,贵、湘、黑、赣、鄂企业债发行相对较多,粤、藏、贵、琼、京公司债发行较多。
(4)发行主体以地方国有企业为主,宁、蒙、浙民营企业发债占比相对较高。
(5)融资期限以1年期(含)以内债券为主,闽、藏、浙等省份短期债券占比超过50%。
(6)行业分布方面,贵、湘、黑、川建筑装饰行业发债占比较高,京、沪房地产行业发债规模最大。
(7)主体信用方面,晋、京、沪债券发行主体高等级(AA+及以上)占比较高,宁、黑主体AA-级及以下级别占比相对较多。
(8)融资成本方面,沪、藏、闽、粤平均发行利差较低,宁、贵、蒙、琼平均发行利差较高。
(9)债券性质方面,发债主体以地方融资平台为主,津、贵、湘、川、鄂城投债发行规模占比超过70%,藏、晋、琼城投债发行占比相对较少。
(10)创新品种方面,苏、京、鲁、浙、湘参与债券创新比较积极,债券创新发行种类较齐全、规模较大。
(11)承销规模最大的五家为中信建投、国泰君安、国信证券、国开证券、海通证券。京、津、琼、川以中信建投承销规模最大,苏、吉、云以国泰君安承销规模最大。沪、晋以海通证券承销规模最大。皖、黑、陕以国开证券承销规模最大。一些中小券商在其所在省份也有较强的承销能力。
(12)产能过剩行业融资占比较低,晋、陕、豫、鲁、冀发行产能过剩债券规模较大。
(13)信用环境方面,苏、浙、辽、蒙、云等省份信用事件发生较多。
正文
一、苏、浙、鲁等东部沿海发达省份融资规模较大;贵、宁增速领跑全国,藏、甘、青、豫、鄂等增速较慢
2013年-2016年6月,全国非央企发行的信用债券发行13,896只,发行规模为129,707.52亿元。
具体来看,江苏、浙江、山东等东部沿海省份发行数量多、发行规模大。从发行数量来看,江苏、浙江、山东的发行数量超过1000只;广东、北京、福建、重庆、上海的发行数量超过500只。以上8个省份发行数量合计占全国发行总量的57.5%。从发行规模来看,江苏和山东的发行规模均超过10,000亿元;广东、北京、浙江、上海、天津、福建的发行规模超过5,000亿元。以上8个省份发行规模合计占全国发行规模的54.3%。西藏、宁夏、黑龙江、海南、青海、吉林、甘肃等西部和东北省份债券发行较少。
图1 2013-2016年6月各省债券发行数量与规模
资料来源:鹏元整理
2013年-2015年,全国非央企信用债发行数量年平均增长43.8%,发行规模年平均增长49.9%。其中以2014年扩容速度最快,当年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增速均超过60%。2015年的发行增速较前一年有所放缓,但仍实现了较快的增长,其发行数量与发行规模增速仍分别达到28.5%和39.5%。
具体来看,贵州、宁夏增速领跑全国、东部沿海地区增速适中。贵州、宁夏两地无论是在发行数量还是发行规模上,增速年平均增速均超过100%。海南、广西两地的发行数量年平均增速也都达到了70%以上;此外,北京近3年来发行规模的增速也高达79.5%。东部沿海地区,如江苏、上海、浙江、广东、山东等省份的发行数量的增速在25%~50%,发行规模的增速在40%~60%。西藏、甘肃、青海、河南和湖北等省份增速较慢,三年平均增速不到20%。
表1 2013 -2016年6月各省债券发行情况
资料来源:wind资讯 鹏元整理
图2 2013-2015年各省债券发行数量与规模平均增速
资料来源:wind资讯 鹏元整理
二、省内债券发行比较集中,多数为省会城市一家独大,宁、吉、琼、云、陕、青、鄂等省份省会城市发债量占比高于70%,苏、鲁、浙等发债相对比较分散
全国各省份发行的债券集中在其省会城市和个别较大城市,发行数量占比58.9%,发行规模占比65.7%。除福建省以厦门、辽宁省以大连、内蒙古以鄂尔多斯所发债券规模为其省(自治区)内最大的城市外,其他省(自治区)均以其省会城市的发行规模最大。其中,宁夏、吉林、海南、云南、陕西、青海、湖北7个省份,债券发行规模集中在其省会城市达70%以上,而江苏、山东和浙江的债券发行在省内城市分布相对比较分散。
表2 2013 -2016年6月各省发行债券的主要城市情况
注:部分省份的债券发行高度集中在1个或2个城市,省内其他城市发行规模小,因此只列出了其高度集中发行的城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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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融资方式方面,银行间融资工具占主导地位,贵、湘、黑、赣、鄂等省份企业债发行相对较多,粤、藏、贵、琼、京等省份公司债发行较多
从全国范围来看,银行间市场融资工具发行数量占总发行量的69.9%,发行规模占比为67.8%;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数量占比19.4%,发行规模占比18.9%;发改委企业债发行数量占比10.8%,发行规模占比13.3%。除贵州以交易所公司债融资为主以外,其余省份银行间市场债券融资工具都占绝对优势。
从发行数量来看,企业债融资比重较高的省份有贵州、湖南、黑龙江、江西等,占比超过了20%。而浙江、江苏、云南、天津、福建、吉林、青海、山西、广东、北京、上海、西藏等省份,企业债融资比重较低,不到10%。就发行规模来看,贵州、黑龙江、湖南、湖北、海南、宁夏、江西等省份企业债融资规模比重较高,占比超过20%。陕西、吉林、广东、北京、山西、青海、上海、西藏等省份企业债融资比重较低,低于10%。
从发行数量来看,公司债融资比重较高的省份有:贵州、海南、广东、北京、重庆、湖南等省份,发行数量占比超过了25%。而山西、甘肃、陕西等省份公司债融资占比较低,不足10%。从发行规模来看,广东、西藏、贵州、海南等公司债融资比重较高,占比超过30%。而甘肃、陕西、山西、安徽、江西、宁夏等省份,公司债融资规模比重较低,低于10%。
图3 2013-2016年6月各省债券发行类型分布情况(发行数量)
注:银行间债券包括定向工具、短期融资券、中期票据;交易所债券包括公司债、可交换债、可转债;发改委债券包括企业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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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4 2013-2016年6月6月各省债券发行类型分布情况(发行规模)
注:银行间债券包括定向工具、短期融资券、中期票据;交易所债券包括公司债、可交换债、可转债;发改委债券包括企业债。
资料来源:Wind 鹏元整理
四、发行主体以地方国有企业为主,宁、蒙、浙等省份民营企业发债占比相对较高
从全国范围看,地方国有企业发行债券占到总发行债券数量的73.3%,总发行规模的78.9%。
从发行数量来看,云南、吉林、甘肃、陕西、江西、青海、贵州、山西等省份,其发行的债券数量占比均高于90%,地方国有企业在债券发行上占绝对主导地位。
西藏、宁夏、内蒙古、浙江等省份民营企业发行债券比例相对较高,占比超过45%,其中,西藏民营企业发债占比达到了92.3%。此外,山东、北京、黑龙江、广东等省份民营企业发债占比也相比较高,占比超过25%。
从发行规模来看,云南、江西、甘肃、陕西、吉林、青海、贵州等省份地方国有企业发债规模占比均超过了95%。而西藏、宁夏、浙江、内蒙古、河北、新疆等省份民营企业发债规模占比较高,均大于20%。其中,西藏民营企业发债占比为92.5%。
图5 2013-2016年6月各省债券发行主体性质分布(发行数量)
注:其他企业包括公众企业、集体企业、外资独资企业、中外合资企业等。
资料来源:Wind 鹏元整理
图6 2013 -2016年6月各省债券发行主体性质分布(发行规模)
注:其他企业包括公众企业、集体企业、外资独资企业、中外合资企业等。
资料来源:Wind 鹏元整理
五、融资期限以1年期(含)以内债券为主,闽、藏、浙等省份1年期(含)以下债券占比超过50%
全国范围内,各省份发行1年期及以内的短期债券最多,发行数量占比39.4%,发行规模占比36.1%。其次是3年期和5年期债券,其发行数量占比分别为24.3%和19.0%,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18.8%和24.5%。
具体而言,从发行数量来看,西藏、福建、浙江所发行债券以1年期及以内的短期债券为主,发行数量比例高于50%。此外,山东、广东、安徽、青海、上海、新疆、北京等省份1年期及以内债券占比也高于40%。贵州、海南、重庆、云南等省份3年期债券占比较高,占比高于30%。河南和天津以5年期债券占比较高,其发行数量占比分别为29.6%和25.4%。江西以7年期债券占比较高,为21. 7%。
从发行规模来看,西藏和山东以1年期及以内的短期债券为主,其发行规模占比均大于50%。具体来看,青海、宁夏、新疆等省份1年期及以内债券的规模占比较高,占比超过30%。辽宁、天津、河南、重庆等省份5年期债券的规模占比较高,占比超过30%。广西、海南、山西、四川等省份 3年期债券的规模占比较高,均达20%以上。贵州、黑龙江、湖北、湖南等省份 7年期债券的规模占比较高,均达20%以上。
图7 2013年-2016年6月各省债券发行主要期限品种发行数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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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8 2013年-2016年6月各省债券发行主要期限品种数量分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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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9 2013年-2016年6月各省债券发行主要期限品种发行规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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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10 2013 -2016年6月各省债券发行主要期限品种发行规模分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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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贵、湘、黑、川等省份建筑装饰行业发债占比较高,京、沪以房地产行业发债规模最大
就行业分布而言,2013年至2016年6月非央企发行信用债券主要分布在建筑装饰、交通运输、房地产、煤炭开采等行业,其发行数量占比分别为18.7%、9.3%、8.1%、4.6%,其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17.7%、10.9%、11.5%、7.5%。建筑装饰业发行水平远高于其他行业。
具体来看,贵州、湖南、黑龙江、四川等省份建筑装饰行业发债占比较高。贵州发行债券中49%的债券为建筑装饰行业,发行规模达到57.7%,其余三个省份的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占比在30%~40%之间,均远高于本地其他行业的债券发行水平。
海南、江西、甘肃、福建、河北等省份较多集中在交通运输行业。其中,海南的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的本地占比近60%;江西地区在交通运输行业发行数量占比25.1%,规模占比37.2%;其余3个省份的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的本地占比在15%~30%之间。
上海和北京以房地产行业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最大,远高于该地区的其他行业,其发行数量的本地占比为23.9%和12.8%,发行规模占比为24.2%和16.7%。此外,贵州、河北、重庆、广东、辽宁等省份房地产行业发行债券占比也较高,该行业债券发行数量占比均在10%以上,发行规模占比为在20%以上。
山西、陕西、河南等省份煤炭开采行业发行的债券最多。山西在煤炭行业的集中度最大,发行数量占比超过50%,发行规模达到62.1%。虽然,陕西和河南两地在煤炭行业债券发行数量在本地占比不足20%,但其规模占到本地发行规模的30%以上,为其主要的债券发行行业。
宁夏、新疆化工行业发行数量最多,发行数量分别占本地的24.2%、19.7%,发行规模占本地的24.0%、17.9%。
广西公用事业发行数量最大,其发行数量、发行规模在本地占比分别为25.3%、20.1%。
吉林发行的债券则以建筑材料行业为主,其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在本地占比分别25.0%、27.6%。
表3 2013年-2016年6月各省债券发行的行业分布
注:不含有中央国有企业发行的债券。行业按照申万行业进行分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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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晋、京、沪的债券发行主体高等级(AA+及以上)占比较高,宁、黑主体AA-级及以下级别占比相对较多
从2013年至2016年6月发行的非中央企发行的信用债券发行时的主体评级来看,主体评级为AA级的债券最多,其比例达45.2%。AAA级占比为17.8%, AA+级占比为24.7%,AA-级以下占比12.3%。
具体来看,山西、上海、云南、北京、甘肃、福建、天津、陕西等省份以AA+级及以上高信用等级为主,其发行数量的本地占比均大于50%。而宁夏和黑龙江两地主体AA-级及以下级别较多,其发行数量占比达30%以上。
图11 2013-2016年6月各省债券发行主体评级分布(发行数量)
资料来源:Wind 鹏元整理
八、沪、藏、闽、粤等省份平均发行利差较低,宁、贵、蒙、琼等省份平均发行利差较高
2013年至2016年6月间全国范围内债券平均发行利差为2.75%。宁夏、贵州的平均发行利差较高,均高于全国平均发行利差水平100BP以上;海南、内蒙古、黑龙江平均发行利差均高出全国平均发行利差水平50BP~100BP。上海、西藏、福建、广东的平均发行利差要低于全国平均发行利差水平50BP以上。北京和江西的平均发行利差要低于全国平均发行利差水平30BP~50BP之间。
图12 2013-2016年6月各省债券发行平均发行利差
注:平均发行利差为各地债券发行利率与国债利差的平均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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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发债主体以地方融资平台为主,津、贵、湘、川、鄂等城投债发行规模占比超过70%,藏、晋、琼等城投债发行占比相对较少
非中央国有企业发行信用债以城投公司为主,其中城投债发行数量占比73.2%,发行规模占比42.3%。其中,多个省份城投债券的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占比超过50%。
具体来看,甘肃、四川、广西的城投债发行数量比例超过60%;江西、湖南、贵州、黑龙江、江苏、天津、云南、湖北、陕西、重庆等省份的城投债发行数量占比均大于50%。从发行规模来看,天津、贵州、湖南、四川、湖北等省份城投债发行规模占比达70%以上,其中,天津更是达到了76.4%。黑龙江、甘肃、重庆、江西、江苏、云南、广西、福建等省份城投债的发行规模也大于非城投债的发行规模。
西藏、山西、海南的城投债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都较小,其发行数量与发行规模的占比均不足20%。
图13 2013-2016年6月各省城投债发行数量与发行规模占比
注:不包含中央国有企业发行的信用债券。
资料来源:Wind 鹏元整理
十、苏、京、鲁、浙、湘等省份参与债券创新比较积极,创新债券种类发行较齐全、规模较大
2013年至2016年6月,我国债券市场债券创新品种包括绿色债券、项目收益债、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、永续债、债贷组合及股转类债券等。东部沿海地区参与创新债券比较积极,其中,江苏省发行的创新债券品种最为齐全,各种创新债券品种均有涉及,发行数量45只,发行规模329.15亿元。其次是北京、山东、浙江、湖南四个省份均有发行5类创新品种,其各自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也都排在前10位。总体而言,西北和东北地区所发行的创新品种较少。西藏地区则没有创新债券发行,宁夏仅有1只项目收益债发行,山西、吉林、宁夏、甘肃等省份仅发行永续债一种创新品种。并且,甘肃、宁夏、吉林、内蒙古、青海5地的创新债券的发行规模均不足50亿元。
图14 2013-2016年6月各省债券创新品种发行数量与发行规模
注:不包含中央国有企业发行的债券。
资料来源:Wind 鹏元整理
十一、各省份公司债与企业债主要承销机构情况
2013年至2016年6月期间,共有94家证券机构参与公司债与企业债承销。承销规模最大的五家为中信建投、国泰君安、国信证券、国开证券、海通证券。北京、天津、海南、四川等省份中信建投承销规模最大,如北京中信建投的承销规模约占达到50%。江苏、吉林、云南国泰君安承销规模最大。上海、山西海通证券承销规模最大。安徽、黑龙江和陕西国开证券承销规模最大。一些中小券商在其所在省份也有较强的承销能力,如福建的兴业证券、甘肃的华龙证券、广西的国海证券、河南的中原证券、湖北的长江证券、湖南的财富证券、山东的中泰证券。
表4 2013-2016年6月各省公司债与企业债主要承销机构
注:按照公司债和企业债合计承销规模排名。
资料来源:Wind 鹏元整理
十二、产能过剩行业融资占比较低,晋、陕、豫、鲁、冀发行产能过剩债券规模较大
2013年至2016年6月期间非央企发行信用债券中涉及到过剩产能行业的债券共计691只,发行规模为9,262.47亿元,数量占比为5.0%、规模占比为7.1%。整体来看,产能过剩行业融资占比较低。
山西、山东产能过剩行业债券多,数量均超100只,规模超过1,000亿(山西发行146只,规模2,353.48亿元;山东发行127只,规模1,647.20亿元)。除此以外,河南、河北、内蒙古、陕西等省份涉及产能过剩行业债券业较多,其产能过剩行业债券发行规模占比均在15%以上。从各地产能过剩债券的发行分布来看,山西、陕西、河南主要为煤炭开采行业债券;内蒙古则主要是钢铁行业的债券,山东和河北煤炭开采行业和钢铁行业的发行均有较大占比。
图15 2013-2016年6月各省产能过剩行业债券发行情况
资料来源:Wind 鹏元整理
图16 2013-2016年6月各省产能过剩行业债券发行规模占比
注:产能过剩行业债券规模集中度=产能过剩产业债券发行规模/当地债券非央企信用债发行规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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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、苏、浙、辽、蒙、云等省份信用事件发生较多
2013年至2016年6月期间非中央国有企业发行的信用债券,债项级别调高的有637只,调低的有93只。从债项评级调整的债券数量来看,江苏债项级别调高的数量最多,有90只;其次是山东、浙江、福建等省份,债项级别调高的债券有50只以上。山东债项级别调低的数量最多,有25只;其次是江苏、江西分别调低9只。考虑各省的发行规模的差异较大,以相对量衡量其信用环境,海南所发债券的债项级别调高比例约为20%,信用环境有所提升。甘肃、山西、辽宁3地则是债项级别调低比例较高,该比例在2%~5%之间。天津、广西、贵州、福建、宁夏、海南等省份在2013年至2016年6月期间发行债券没有债项调低。黑龙江和西藏两地在此期间发行债券的债项级别没有调整。
图17 2013-2016年6月各省发行债券债项评级调整情况
资料来源:Wind 鹏元整理
从各省份实际发生的风险事件来看,江苏发生的风险事件数量多于其他省份。其次是浙江、辽宁、内蒙古、云南等省份发生信用风险事件较多。从实际违约事件看,江苏、浙江、辽宁、广西发生的较多,其他省份发生的风险事件较少。
图18 2013-2016年6月各省份发行债券违约事件情况
资料来源:Wind 鹏元整理
延伸阅读
2015年31个省、294个地级市财政收入情况总览及详细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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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省级行政区经济运行整体情况
1、省级行政区GDP总量及增速
根据各地统计数据,31个省级行政区中,GDP总量排前五位的分别为广东、江苏、山东、浙江、河南,其中广东、江苏、山东三省2015年的GDP均超过六万亿元;GDP总量排后五位的分别为甘肃、海南、宁夏、青海、西藏,和新疆的2015年GDP总量均在一万亿元以下。
GDP增速方面,2015年GDP增速排前五位的分别为重庆、西藏、贵州、天津、江西,其中重庆、西藏、贵州GDP增速均超过10%,天津、江西、福建GDP增速达9%以上;GDP增速排后五位的分别为河北、吉林、黑龙江、山西、辽宁,其中黑龙江GDP增速为5.7%,山西GDP增速为3.1%,辽宁GDP增速为3%。
2、省级行政区财政收入及增速
从财政收入情况看,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排前五位的分别为广东、山东、江苏、上海、浙江,其中广东、山东、江苏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超过8,000亿;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排后五位的分别为海南、甘肃、宁夏、青海、西藏,其中甘肃、宁夏、青海、西藏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低于1,000亿,分别为甘肃743.9亿、宁夏610.5亿、青海267.1亿、西藏137.13亿。
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方面,排前五位的为西藏、湖北、广东、江西、上海,其中西藏(24.8%)、湖北(17.1%)、广东(16.2%)、江西(15.1%)增速在15%以上,增速排后五位的为新疆、吉林、山西、黑龙江、辽宁,分别为新疆3.8%、吉林2.2%、山西-9.80%、黑龙江-10.4%、辽宁-33.4%,东三省和山西省的一般预算收入出现了较大幅度的负增长。
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[1]金额排前五位的为江苏、山东、广东、浙江、上海,其中江苏(4,618.08亿)、山东(3,840.55亿)、广东(3,555.15亿)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超过3000亿;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金额排名后五位的是黑龙江、内蒙古、青海、宁夏、西藏,其中青海(158.70亿)、宁夏(147.20亿)、西藏(38.70亿)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不足200亿。
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速方面,排前五的为湖北、海南、甘肃、西藏、青海,从整体上看,2015年各省市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除了湖北(9.42%)、海南(3.06%)外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负增长,其中,黑龙江(-36.00%)、吉林(-39.70%)、辽宁(-42.60%)、云南(-43.50%)、山西(-44.50%)、内蒙古(-50.20%)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在2015年下降幅度超过35%。
由于在很多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是基金预算收入的最主要部分,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减少意味着很多地区2015年的土地出让规模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。
[1] 《关于安徽省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》仅披露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,而未披露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,故未纳入比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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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地级市经济运行整体情况
截至2016年2月,全国共有294个地级市,我们按照华北、东北、华东、中南、西南、西北六大地区进行分类梳理。
1、华北地区
华北地区地级市包括河北省(11个)、山西省(11个)、内蒙古自治区(9个)。
河北省(11个)
河北省2015年GDP总量超过3000亿的地级市有唐山市、石家庄市、沧州市和邯郸市,GDP总量低于2000亿的有邢台市、张家口市、承德市、秦皇岛市、衡水市。2015年河北省GDP增速最高的为沧州市(9.5%),而张家口市(5.8%)、承德市(5.5%)、秦皇岛市(5.5%)的GDP增速低于6%。
一般预算收入方面,2015年石家庄市、唐山市、廊坊市的一般预算收入超过300亿,承德市(97.40亿)、衡水市(88.50亿)的一般预算收入低于100亿。一般预算收入增速排前三位为廊坊市、沧州市、石家庄市,增幅均在18%以上,邯郸市(4.0%)、秦皇岛市(0.6%)、承德市(-9.5%)一般预算收入增长较慢,承德市2015年一般财政预算收入下降了9.5%。
山西省(11个)
2015年,山西省地级市中只有太原市的GDP总量超过2000亿,吕梁市、朔州市、忻州市、阳泉市四市的GDP均低于千亿。GDP增速排前三位的为太原市(8.1%)、大同市(5.1%)、忻州市(2.4%),而有5个地级市出现了GDP负增长,分别是朔州市(-2.3%)、运城市(-2.3%)、阳泉市(-2.9%)、长治市(-2.9%)、吕梁市(-4.7%)。
一般预算收入方面,山西省2015年仅有太原市(274.2亿)、晋中市(100.2亿)在100亿以上,一般预算收入最低的为阳泉市(44.2亿)。一般预算收入增速全省仅有运城市(6.6%)、太原市(5.9%)为正增长,有六个地级市的一般预算收入下降幅度超过10%,分别为大同市(-12.0%)、晋中市(-14.7%)、临汾市(-25.4%)、长治市(-29.3%)、吕梁市(-30.6%)、朔州市(-37.3%)。
内蒙古自治区(9个)
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共有鄂尔多斯市、包头市、呼和浩特市三个地级市GDP总量超过3000亿,乌兰察布市、巴彦淖尔市、乌海市三个地级市GDP总量不足千亿。GDP增速除乌兰察布市(5.6%)外均在7.5%以上。
2015年一般预算收入,内蒙古自治区有鄂尔多斯市(445.9亿)、包头市(252.0亿)、呼和浩特市(247.4亿)在200亿以上,乌海市(80.5亿)、巴彦淖尔市(65.8亿)、乌兰察布市(55.1亿)一般预算收入不足百亿。呼和浩特市、通辽市一般预算收入增速超过10%,增速最低的为鄂尔多斯市(3.7%)。
2、东北地区
东北地区地级市包括黑龙江省(12个)、吉林省(8个)、辽宁省(14个)。
黑龙江省(12个)
黑龙江省2015年GDP总量排前三的分别为哈尔滨市、大庆市和牡丹江市,其中哈尔滨市(5750亿)GDP总量超过5000亿,GDP总量排后五位的为黑河市(450亿)、双鸭山市(436亿)、鹤岗市(266亿)、伊春市(248.2亿)、七台河市(220亿),其GDP总量均未超过500亿。
2015年一般预算收入,黑龙江省仅有哈尔滨市(407.7亿)、大庆市(127.2亿)超过百亿,全省有四个地级市一般预算收入在20亿以下,分别为双鸭山市(18亿)、七台河市(17.2亿)、鹤岗市(15.6亿)、伊春市(14.2亿)。2015年黑龙江省共有8个地级市的一般预算收入出现了下降,分为是双鸭山市(-3.0%)、哈尔滨市(-3.7%)、七台河市(-4.2%)、鹤岗市(-7.3%)、绥化市(-8.7%)、大庆市(-9.8%)、佳木斯市(-14.3%)、牡丹江市(-33.1%)。
吉林省(8个)
吉林省的8个地级市中,2015年GDP总量排前三的为长春市、吉林市、松原市,且GDP总量均在1500亿以上,排后三位的是辽源市、白城市、白山市,GDP总量均低于800亿。GDP增速除长春市(1.6%)外,其他地级市都在6%以上。
一般预算收入方面,2015年全省仅有长春市(388.2亿)和吉林市(132.8亿)在百亿以上,一般预算收入最低的辽源市仅为28.1亿。在增速上,全省有5个地级市2015年一般预算收入出现了负增长,分别为长春市(-2.3%)、白山市(-3.5%)、白城市(-4.6%)、通化市(-6.7%)、松原市(-19.7%)。
辽宁省(14个)
辽宁省2015年GDP总量排前三的地级市为大连市(7,700亿)、沈阳市(7,280亿)、鞍山市(2,326亿),后五位均在1000亿一下,分为是丹东市、朝阳市、铁岭市、葫芦岛市、阜新市,其中阜新市2015年GDP为530亿。GDP增速方面,除了锦州市(6%)外,其余地级市增速均在5%以下,其中朝阳市(-1.0%)、丹东市(-3.1%)、阜新市(-10.6%)、铁岭市[1](-14.1%)GDP出现了负增长。
一般预算收入方面,全省有沈阳市(606.2亿)、大连市(579.9亿)、鞍山市(129.1亿)、营口市(104.2亿)超过100亿,一般预算收入最低的阜新市只有37.2亿。一般预算收入增速全省仅有锦州市(4.9%)为正增长,其他13个地级市的一般预算收入均出现了20%以上的下降,其中本溪市下降58.6%。
[1] 铁岭市为名义GDP增长率。
3、华东地区
华东地区地级市包括江苏省(13个)、浙江省(11个)、安徽省(16个)、福建省(9个)、江西省(11个)、山东省(17个)。
江苏省(13个)
江苏省2015年GDP总量排前三的地级市为苏州市(14500亿)、南京市(9600亿)、无锡市(8500亿),后三位为淮安市(2700亿)、宿迁市(2110亿)、连云港市(2100亿)。GDP增速方面,江苏省的13个地级市均在7.5%以上,苏州市2015年GDP增速为7.5%,在江苏省居于末位。
一般预算收入方面,苏州市、南京市2015年的一般预算收入超1000亿,排后三位的为镇江市(302.8亿)、连云港市(291.8亿)、宿迁市(235.7亿)。江苏省所有地级市2015年一般预算收入均实现了正增长,连云港市、盐城市、扬州市、泰州市、南通市、淮安市、徐州市、宿迁市、无锡市一般预算增长超过10%,增长排末位的为常州市(7.5%)。
浙江省(11个)
浙江省2015年GDP总量排前三的地级市为杭州市、宁波市、温州市,后三位为衢州市(1146.2亿)、丽水市(1102.3亿)、舟山市(1094.7亿),全省GDP增速排首位的是杭州市(10.2%),增速最后三位为衢州市(6.6%)、台州市(6.5%)、丽水市(4.8%)。
2015年杭州市、宁波市的一般预算收入在千亿以上,排后最后两位的丽水市(94.6亿)、衢州市(92亿)一般预算收入不足百亿。一般预算增速排前三的为丽水市(16.0%)、湖州市(13.2%)、舟山市(10.0%),排后三位的为嘉兴市(7.1%)、温州市(7.0%)、台州市(5.6%)。
安徽省(16个)
安徽省2015年GDP总量排前三的地级市为合肥市(5,660.3亿)、 芜湖市(2,457亿)、安庆市(1,613.2亿),后三位为铜陵市(721.0亿)、池州市(550.0亿)、黄山市(530.0亿),全省有6个地级市GDP增速超过10%,分别为宿州市、合肥市、蚌埠市、芜湖市、铜陵市、滁州市,GDP增速后三位为六安市(7.0%)、淮北市(4.5%)、淮南市(2.8%)。
一般预算收入总量排前三的地级市为合肥市(571.5亿)、芜湖市(263.5亿)、滁州市(143.7亿),有6个地级市一般预算收入低于100亿,分别为亳州市、淮南市、池州市、黄山市、铜陵市、淮北市。一般预算收入增速排前三位的地级市为滁州市(16.3%)、阜阳市(16.0%)、合肥市(14.2%),增速排后三位的为淮南市(2.6%)、铜陵市(2.5%)、安庆市(0.9%)。
福建省(9个)
福建省2015年GDP总量排前三的地级市为泉州市、福州市、厦门市,后三位为莆田市(1,655.2亿)、宁德市(1500亿)、南平市(1,339.5亿)。全省有2个地级市GDP增速超过10%,分别漳州市(11.0%)、莆田市(10.5%),GDP增速后三位为泉州市(8.9%)、三明市(8.5%)、厦门市(7.2%)。
一般预算收入总量排前三的地级市为厦门市(606.1亿)、福州市(560.5亿)、泉州市(388.3亿),有2个地级市一般预算收入低于100亿,分别为三明市(93.7亿)、南平市(86.4亿)。一般预算收入增速排前三位的地级市为厦门市(11.5%)、福州市(9.7%)、南平市(6.7%),增速排后三位的为龙岩市(4.0%)、三明市(3.0%)、泉州市(2.2%)。
江西省(11个)
江西省2015年GDP总量排前三的地级市为南昌市(4000亿)、 赣州市(1,973.9亿)、九江市(1,955.0亿),后三位为萍乡市(912.4亿)、景德镇市(800.0亿)、鹰潭市(640.0亿),全省GDP增速排首位的是九江市(9.9%),GDP增速后三位为萍乡市(8.9%)、新余市(8.5%)、景德镇市(8.4%)。
一般预算收入总量[1]排前三的地级市为南昌市(389.2亿)、九江市(247.2亿)、赣州市(245.5亿),有3个地级市一般预算收入低于100亿,分别为新余市、景德镇市、鹰潭市。一般预算收入增速排前三位的地级市为九江市(15.7%)、上饶市(14.5%)、南昌市(13.7%),增速排后三位的为新余市(9.9%)、抚州市(9.0%)、赣州市(7.5%)。
山东省(17个)
山东省2015年GDP总量排前三的地级市为青岛市(9400亿)、济南市(6200亿)、烟台市(6002亿),后三位为枣庄市(2030亿)、日照市(1670亿)、莱芜市(665.8亿)。GDP增速方面,东营市GDP增速达到了10%,增速后三位为临沂市(7.1%)、枣庄市(7.0%)、莱芜市(6.6%)。
一般预算收入总量排前三的地级市为青岛市(1006.3亿)、济南市(614.3亿)、烟台市(490.2亿),排后三位的为枣庄市(149.0亿)、日照市(121.7亿)、莱芜市(50.2亿)。山东省所有地级市2015年一般预算收入均实现了正增长,威海市、济南市、临沂市、潍坊市、聊城市、青岛市、烟台市、济宁市的一般预算增长超过10%,增长排末位的为莱芜市(1.2%)。
4、中南地区
中南地区地级市包括河南省(17个)、湖北省(12个)、湖南省(14个)、广东省(21个)、广西壮族自治区(14个)、海南省(4个)。
河南省(17个)
河南省2015年GDP总量排前三的地级市为郑州市(7,315.2亿)、洛阳市(3,508.8亿)、南阳市(2500亿),有两个地级市GDP总量未过千亿,分别为漯河市(992.9亿)和鹤壁市(713.2亿)。GDP增速方面,郑州市GDP增速超过了10%,增速后三位为鹤壁市(4.6%)、三门峡市(3.5%)、新乡市(3.4%)。
一般预算收入方面,排第一的郑州市2015年的一般预算收入达到942.9亿,其余地级市均在300亿以下,排后三位的为濮阳市(79.0亿)、漯河市(68.3亿)、鹤壁市(52.9亿)。一般预算收入增速排前三位的地级市为信阳市(13.3%)、郑州市(13.1%)、开封市(12.6%),增速排后三位的为平顶山市(4.9%)、新乡市(4.0%)、三门峡市(1.6%)。
湖北省(12个)
湖北省2015年GDP总量排前三的分别为武汉市、宜昌市和襄阳市,其中武汉市(10,905.6亿)GDP总量超过万亿,GDP总量排后三位的为咸宁市(1030.1亿)、随州市(785亿)、鄂州市(730亿)。GDP增速方面,除黄石市(5.3%)外其余地级市GDP增速都在8%以上。
2015年一般预算收入,湖北省排前三位的为武汉市(1245.0亿)、襄阳市(339.1亿)、宜昌市(339.1亿),全省有五个地级市一般预算收入在100亿以下,分别为十堰市(93亿)、荆门市(80.4亿)、咸宁市(80.1亿)、鄂州市(47.2亿)、随州市(43.3亿)。2015年湖北省一般预算收入增速排前三位的地级市为襄阳市(36.1%)、宜昌市(24.9%)、荆门市(19.3%)。全省仅十堰市(8.9%)一般预算收入增速低于10%。
湖南省(14个)
湖南省2015年GDP总量排前三的地级市为长沙市(8500亿)、岳阳市(2886.3亿)、常德市(2720亿),全省有两个地级市GDP总量未达到千亿,分别为湘西市(497.2亿)和张家界市(447.7亿)。GDP增速第一的为长沙市(9.9%),后三位分别为益阳市(8.4%)、湘西市(8.3%)、娄底市(7.6%)。
一般预算收入总量[1]排前三的地级市为长沙市(719亿)、衡阳市(194.6亿)、株洲市(191.4亿),有2个地级市一般预算收入低于50亿,分别为湘西市(46.1亿)、张家界市(31.6亿)。一般预算收入增速排前三位的地级市为湘西市(22.2%)、益阳市(15.4%)、邵阳市(15.4%),增速排后三位的为岳阳市(5.2%)、娄底市(1.7%)、郴州市(-5.3%),郴州市是全省唯一一般预算收入出现负增长的地级市。
广东省(21个)
广东省2015年有两个地级市GDP总量突破万亿,分别为广州市(18,100.4亿)、深圳市(17,500亿),GDP总量后三位为河源市(810.1亿)、汕尾市(780亿)、云浮市(710.1亿)。全省有两个地级市GDP增速达到10%,分别为珠海市和韶关市,所有地级市GDP增幅均超过8%。
一般预算收入总量有两个地级市突破千亿,分别为深圳市(2,727.1亿)、广州市(1,349.1亿),全省有2个地级市一般预算收入低于50亿,分别为潮州市(47.2亿)、汕尾市(28.8亿)。一般预算收入增速排前三位的地级市为深圳市(30.9%)、梅州市(21.5%)、珠海市(17.2%),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增幅后三位的为湛江市(2.7%)、肇庆市(1.2%)、汕尾市(0.21%),其中汕尾市一般预算收入同比下降41.43%,在剔除以前年度虚增收入退库调整因素后实现0.21%的微幅增长。
广西壮族自治区(14个)
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GDP总量排前三的地级市为南宁市(3,410.1亿)、柳州市(2,311亿)、桂林市(1,943亿),后三位为河池市(618亿)、来宾市(557.7亿)、贺州市(483亿),全省有两个地级市GDP增速超过10%,分别为北海市(11.5%)和防城港市(11%),有两个地级市GDP增速低于7.5%,河池市(4.5%)、来宾市(3.4%)。
一般预算收入总量排前三的地级市为南宁市(297.1亿)、柳州市(146.7亿)、桂林市(134.5亿),后三位分别为河池市(31.5亿)、来宾市(30.3亿)、贺州市(29亿)。一般预算收入增速排前三位的地级市为贺州市(18.7%)、贵港市(16.8%)、防城港市(14.5%),增速排后三位的是梧州市(2.1%)、北海市(0.9%)、来宾市(-20.2%),其中,来宾市的一般预算收入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。
海南省(4个)
海南省一共有四个地级市,由于未获得三沙市的相关统计数据,因此本文比较了三个地级市的经济与财政收入情况。海口市、三亚市、儋州市的GDP总量分别为1170亿、435亿、232.5亿,增幅分别为8.5%、8.1%和8.3%。
海口市、三亚市和儋州市的一般预算收入总量分别为111.5亿、88.9亿和16亿,增幅均超过10%。
5、西南地区
西南地区地级市包括四川省(18个)、贵州省(6个)、云南省(8个)、西藏自治区(5个)。
四川省(18个)
四川省2015年GDP总量排前三的为成都市(10,800亿)、绵阳市(1,700.3亿)、德阳市(1,605.1亿),后三位为广元市(605.4亿)、雅安市(502.6亿)、巴中市(500亿),全省有四个地级市GDP增速超过或达到10%,分别为遂宁市(13.2%)、泸州市(11%)、广安市(10.6%)和眉山市(10%),仅有达州市(3.1%)GDP增速低于7.5%。
一般预算收入总量第一的地级市为成都市(1154.4亿),突破千亿,后三位分别为广元市(40.8亿)、巴中市(39亿)、雅安市(30.3亿)。一般预算收入增速排前三位的地级市为遂宁市(23.6%)、广安市(22.8%)、巴中市(18.1%),一般预算增速排后三位的为德阳市(6.1%)、绵阳市(2.3%)、攀枝花市(-15.2%),其中攀枝花市2015年一般预算收入出现了较大幅度的负增长。
贵州省(6个)
贵州省2015年GDP总量超过2000亿的地级市有两个,分别为贵阳市(2,891亿)和遵义市(2,153亿),有两个地级市总量小于1000亿,为铜仁市(700亿)和安顺市(620.4亿)。贵州省所有地级市GDP增速均超过12%。
贵阳市(374.2亿)一般预算收入总量突破300亿,有2个地级市一般预算收入低于100亿,分别为安顺市(69.9亿)、铜仁市(56亿)。一般预算收入增速排前三位的地级市为安顺市(19.5%)、贵阳市(12.8%)、铜仁市(11.7%),全省仅毕节市(-7.3%)的一般预算收入出现负增长。
云南省(8个)
云南省有三个地级市2015年GDP总量超过1000亿,分别为昆明市(3970亿)、曲靖市(1630.3亿)和玉溪市(1245.7亿),后三位为普洱市(514.4亿)、临沧市(502.1亿)、丽江市(290亿)。全省GDP增速第一为保山市(9.7%),而曲靖市(7.4%)和昆明市(6.9%)GDP增速低于7.5%。
一般预算收入[1]总量排前三位的为昆明市(458.9亿)、玉溪市(124.8亿)和昭通市(55.3亿),临沧市的一般预算收入最低,仅为38.1亿。全省有两个地级市一般预算收入增速超过8%,分别为玉溪市(9.9%)和昭通市(8.3%),一般预算收入增速后三位为丽江市(3.7%)、曲靖市(2.1%)、临沧市(2.1%)。
西藏自治区(5个)[2]
拉萨市、日喀则市[3]、昌都市GDP总量为389.5亿、161亿、136亿,增幅分别为12.1%、10%、16.1%。
拉萨市、昌都市一般预算收入总量为82.4亿和10.2亿,增幅分别为29.1%和13.3%。
[1] 未获得2015年保山市一般预算收入数据。
[2] 林芝市和山南市为2015年3月、2016年2月新设的地级市,未获得口径统一的数据。
[3] 日喀则市为名义GDP增长率,且未获得2015年财政收入数据。
6、西北地区
西北地区地级市包括陕西省(10个)、甘肃省(12个)、青海省(2个)、宁夏回族自治区(5个)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(4个)。
陕西省(10个)
陕西省2015年GDP总量超过2000亿的地级市有西安市、榆林市和咸阳市,GDP总量低于1000亿的有安康市、商洛市、铜川市。2015年安康市(12.3%),商洛市(11.2%)、宝鸡市(10.4%)GDP增速超过10%,GDP增速排后三位的为西安市(8.2%)、榆林市(4.3%)、延安市(1.7%)。
一般预算收入方面,2015年西安市、榆林市和延安市的一般预算收入超过100亿,一般预算收入后三位的为商洛市(31.8亿)、安康市(30.8亿)、铜川市(23.1亿)。增速方面,西安市、咸阳市排名前两位,增幅均在15%以上,陕西省大部分地级市一般预算收入增幅均超过12%,仅延安市(-4.1%)一般预算收入增速出现负增长。
甘肃省(12个)
甘肃省兰州市(2096亿)2015年GDP总量突破2000亿,GDP总量后三位为定西市(305亿)、金昌市(224.5亿)、嘉峪关市(190亿)。全省有两个地级市GDP增速超过10%,分别为天水市[1]和平凉市,酒泉市(-8.2%)和庆阳市[2](-8.9%)GDP增速出现负增长。
2015年全省仅有兰州市(185.6亿)一般预算收入总量超过一百亿,一般预算收入后三位的为张掖市(24.1亿)、金昌市(18.5亿)、嘉峪关市(15.1亿)。一般预算收入增速排前三位的地级市为兰州市(21.8%)、武威市(21.0%)和定西市(13.0%),全省有三个地级市一般预算收入增幅出现负增长,分别为白银市(-1.9%)、庆阳市(-10.0%)和嘉峪关市(-12.9%)。
青海省(2个)
西宁市和海东市GDP总量为1131.6亿和402.8亿,增幅分别为10.9%和11%。
西宁市和海东市一般预算收入总量为94.8亿和21.7亿,增幅分别为13%和25.9%。
宁夏回族自治区(5个)
宁夏回族自治区2015年GDP总量超过1000亿的地级市有银川市(1,480.7亿),其余地级市GDP总量位于200亿至500亿之间。2015年吴忠市(8.8%)GDP增速排名第一,石嘴山市(3.2%)GDP增速排名末尾。
一般预算收入方面,2015年银川市的一般预算收入超过100亿,达到171.3亿,一般预算收入后三位的为石嘴山市(26.8亿)、中卫市(21.3亿)、固原市(15.9亿)。增速方面,中卫市、银川市排前两位,增幅均在10%以上,吴忠市(-5.7%)一般预算收入增速出现负增长。
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(4个)
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一共有四个地级市,分别为乌鲁木齐市、克拉玛依市、哈密市和吐鲁番市,其GDP总量分别为2680亿、670.1亿、343.1亿和250.2亿,哈密市[3]与乌鲁木齐市GDP增幅超过了10%,而吐鲁番市[4](-9.9%)GDP出现负增长。
一般预算收入方面,2015年乌鲁木齐市(368.7亿)一般预算收入超过300亿。增速方面,哈密市和乌鲁木齐市排前两位,增幅均在10%以上,吐鲁番市(-4.9%)一般预算收入增速出现负增长。
[1] 天水市为名义GDP增长率,未获得天水市一般预算收入数据。
[2] 庆阳市为名义GDP增长率。
[3] 哈密市为名义GDP增长率,哈密市为2016年2月撤地设市。
[4] 吐鲁番市为名义GDP增长率,吐鲁番为2015年4月撤地设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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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透过数据看城投债投资
1、GDP下降的地区汇总
地区GDP是衡量一个区域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,GDP增速的下滑甚至负增长,会影响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。根据2015年的数据,从省级行政区层面看,吉林省(6.5%)、黑龙江(5.7%)、山西(3.1%)、辽宁(3%)的地区GDP增速较低,从地级市层面看,有14个地级市[1]的GDP出现了负增长,其中吕梁市和伊春市的GDP已经连续两年下降。
2、一般预算收入下降的地区汇总
一般预算收入是地方财政收入中变化相对稳定的指标,税收收入是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,因此一般预算收入的变动能够直接反映经济的运行质量,在城投债的评级框架下,一般预算收入也是衡量地方财力,以及地方政府对城投公司和城投债潜在支持能力的重要指标。从省级行政区层面看,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(3.8%)、吉林省(2.2%)、山西省(-9.80%)、黑龙江省(-10.4%)、辽宁省(-33.4%)的一般预算收入增速都有下滑,其中山西省、黑龙江省、辽宁省出现了较大幅度的负增长。从地级市层面看,有46个地级市的一般预算收入出现了负增长,尤其是山西省、黑龙江省、吉林省、辽宁省的地级市出现了大面积的负增长。其中有19个地级市(表3中用红色标出)连续两年一般预算收入负增长,双鸭山市、七台河市、白山市、铁岭市已经连续三年负增长。
3、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一瞥
在国际上政府债务余额占GDP的比率是常用的衡量政府负债程度的指标之一,该比率越高,政府的负债压力就越大。我们根据各省市公布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[1]和2015年各地GDP进行比较,比率排前五位的为贵州(86.98%)、云南(48.32%)、海南(39.13%)、宁夏(39.11%)、内蒙古(31.47%),比值排后五位山东(15.13%)、江苏(15.06%)、广东(12.55%)、湖南(11.97%)、河南(9.53%)。
另外,我们统计了2015年用以置换存量地方政府债务的地方债券发行规模,并与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进行比较,得出各省市已发行地方债对存量债务的覆盖比率,比率排前五位的是青海(44.04%)、河南(40.38%)、湖南(40.11%)、湖北(31.57%)、浙江(30.44%),表明已发行地方债对债务存量的置换覆盖较高,而比率排后三位的是广西(20.65%)、上海(20.14%)、北京(17.61%)、广东(17.37%)、海南(15.39%),其中上海、北京、广东经济发展水平较高,相应的融资偿债能力也较强,广西和海南的后续债务融资压力相对较大。
[1] 青海、湖南、河南为截至2013年6月数据,海南为截至2014年12月数据,其余均为截至2015年12月数据。
来源:招商证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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